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公告公示 >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能源第四期基站光伏发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6-02-0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能源第四期基站光伏发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PDI-SF-2026-00603),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基站光伏系统施工服务,规模为在3234个基站上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止或下次招标采购结果生效时间止,二者已较晚时间为准。

1.3本次招标预估规模:29312976.00元(不含税),31951143.84元(含税)。

1.4实施地点:辽宁省14个地市。

1.5工期:施工集成服务自招标人下单订单后10日完成验收交付。

1.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7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8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9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服务区域如下:

标段

站址数

容量

不含税金额(万元)

含税金额(万元)

地市划分

兼投兼中原则

标段1

1231

6155

1115.78

1216.20

大连、丹东、营口

兼投不兼中,按标段序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评审,在优先评审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自动失去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标段2

903

4515

818.48

892.14

沈阳、本溪、锦州、铁岭

标段3

659

3295

597.32

651.08

抚顺、阜新、朝阳、葫芦岛

标段4

441

2205

399.72

435.70

鞍山、辽阳、盘锦

合计

3234

16170

2931.30

3195.11

 

 

注:①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②以上含税金额施工服务部分按照税率为9%测算(标的物类别:施工类),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资质要求(要求具备以下二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如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具有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1人;

2)具有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1人(机电工程);

3)具有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人;

备注:以上人员须满足下列要求:1)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025年10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否则不予计取;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复用人员均不予计取;

投标人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未违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未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备注:须提供承诺书。

2.9业绩要求:

须提供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基站工程或基站维护类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如为合同,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2)如为框架协议,需要提供框架协议标的页、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供货订单(包括系统订单),如该框架协议没有供货订单,可提供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采购管理部门章或使用部门章),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累计金额以实际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3)投标人提供的每个合同或每个框架协议至少需配套提供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截图),否则不予计取。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7)投标人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工程服务-施工)或全品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908点30分至2026年2月141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项目(可下载1-4标段任意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以“公对公”形式汇入代理公司银行账号,(账号:3110930009560000005,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户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到账为准,汇款时请简要标明项目名称,此方式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完成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将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gpdisfzb8@163.com,注明简要项目名称、标段号),并请及时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操作,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供应商方可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下载的为准。招标文件必须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下载操作,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保函。

5.4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01座18楼

邮编:110000

邮编:110000

联系人:魏士翔

联系人:刘家聪、王亚南、郑红岩、王翰博、齐君、田凯

电话:024-31733037

电话:18900989520

传真:/

传真:024-31217077

电子邮件:weisx3@c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gpdisfzb8@163.com

网址:http://www.tower.com.cn

网址:http://www.gpdi.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号:3110930009560000005

纪检监察人员:王刚

纪检监察人员邮箱:wanggang5@chinatowercom.cn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gpdisfzb8@163.com)提出。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28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