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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广东铁塔能源2026年清远分布式光伏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6-05-2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能源2026年清远分布式光伏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GDTT-2026053,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分布式光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主要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及配套设施等设备供货、设计及施工建设,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额为636.222万元,其中施工部分含税预算为192.6万元,货物部分含税预算为428万元,设计部分含税预算为15.622万元(施工部分按税率为9%测算,货物部分按税率为13%测算,设计部分按税率为6%测算),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1.3预估建设容量:2.14MW。

1.4计划工期:中标人接收采购订单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验收交付。

1.5质保期:

1)光伏组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年产品材料与工艺质保,30年线性功率输出质保;

2)逆变器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年产品质保;

3)其余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产品质保;

4)电站整体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年整体质保;

5)设备安装工程的质保期限(缺陷责任期):工程终验后1年。

1.6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1.7承包方式: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包工包料、包设计、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8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年

1.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施工费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0.82元/w,货物费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76元/w,设计费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0.06元/w,投标人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AB资质:

A、施工资质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B、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若投标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投标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投标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2.3行政许可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光伏施工或光伏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清单上传至大附件);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结算单/确认单编号、含税金额、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结算单/确认单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5三类安管人员:

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

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1)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1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参保证明。(3)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4)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如部分地区未实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样式按各省规定执行。(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6服务要求:投标人承诺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2.7施工队伍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3.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1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特种作业证书如涉及复审的还需提供复审合格记录证明。

3)不同角色不能复用。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注:如提供已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应急〔2025〕59号要求通过考核的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可视为同时满足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列入【全国/广东省内】全品类/同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2.9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核心设备(光伏组件)接受制造商(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该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光伏组件)的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投标;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若出现以上两种情况,涉及的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52623时00分至2026060112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支付要求:线上支付。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624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项目不涉及。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新港东路1168号环汇商业(icp)大厦北塔13层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020-3891682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

项目负责人:谭泽沛、池炀、黄梅婷、张承祖、杨海亮、蔡庆春、程文超

联系电话:13533638630

电子邮件:hxydgdtt@163.com

8.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hxydgdtt@163.com)提出。

8.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张承祖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日期:20260526

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