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公告公示 >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兰合铁路公网覆盖项目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6-07-1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兰合铁路公网覆盖项目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兰合铁路公网覆盖项目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兰合铁路公网覆盖项目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兰合铁路涉及兰州、临夏、甘南三个市州,22座隧道及沿途的刘家峡、临夏、双城公网覆盖工程建设,隧道长度共计113.37km,高铁站总面积2.1万平方米。包括隧道室分(含电力)自建、场坪站自建、主设备代建、传输线路代建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包括乙供材料);车站室分(含电力)自建、主设备代建、传输线路代建等工程相关内容。

2.3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7835.59万元(不含税),含税总价:8515.23万元。其中勘察和设计费用852.10万元(不含税),含税价:903.23万元;施工服务费用6983.49万元(不含税),含税价:7612万元。

2.4建设地点:甘肃省内(兰州、临夏、甘南)。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2.6计划工期(项目进度要求及服务周期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630日;调测及故障处理周期:2027630日至20271231日。

2.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提供除甲供以外的施工所需设备和材料。

2.8质保期要求:施工部分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从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工程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护和维修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2.10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取费标准的95%(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不参与打折),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取费标准:

1)施工费依据《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第五代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造价编制指导意见和定额及概预算编制规程》(451补充定额)发布的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编制方法的相关规定计取。

2)安全生产费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按工程专业类型全额计列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照建安工程费全额的2%计取),且不打折。

3)铁塔自建部分:勘察设计费依据《中国铁塔高铁地铁项目设计监理收费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塔[2018]93号)、《关于印发大型项目勘察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铁塔[2016]139号)发布的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规定计取。

铁塔代建部分:投资勘察设计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勘察设计费算法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

3.1.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与其他投标人(或其他联合体)之间控股管理关系须满足上述要求。

3.1.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4业绩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部分:

施工: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5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 高铁公网通信网络覆盖工程类项目)施工服务业绩(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则以其中施工部分金额计取),且累计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含税)。

设计: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5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 高铁公网通信网络覆盖工程类项目)设计服务业绩(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则以其中设计部分金额计取),且累计金额不低于900万元(含税)。

业绩提供要求:

1)证明材料: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D.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招标人黑名单;

2)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3)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4)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5)如出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6)本项目各投标人之间、联合体成员与其他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业绩材料,均不予认可;组成的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业绩材料,均不予认可;

7)若为联合体投标,高铁公网通信网络覆盖工程类项目设计类业绩由负责勘察设计工作一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高铁公网通信网络覆盖工程类项目施工类业绩由负责施工工作一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如提供合同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的身份签订,则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该合同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投标人负责的工作与本项目联合体中协议书中负责的工作一致,否则该合同不予认可。

3.1.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施工资质要求,负责勘察设计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勘察资质、设计资质要求):

3.1.5.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之一:

1)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5.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同时具备: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5.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I.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

II.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3.1.6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照片。

3.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3.1.7.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1.7.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承诺如中标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专职从事本项目工作不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1.7.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7.4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5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5人。

证明材料要求:

I.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局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II.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

III.1人多证仅计1人,同一组队伍内部、不同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名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证书,否则证书无效;

IV.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20237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20217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20217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列为甘肃省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级或公司级/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20)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2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负责勘察设计一方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3.4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7172300分至20260723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点击领取”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按项目售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支付。

5.4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5招标文件下载:请在本公告5.1条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入口“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领取及递交-招标文件领取”。获取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812093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4以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保险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6.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兰石豪布斯卡企业总部基地 1 号楼 611 号,收件人:翟先生,联系电话:13007510405】。

7. 投标人注册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帮助中心”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投标。办理CA请点击平台首页“CA专区”模块,选择“标证通下载”进入“新点标证通”(https://www.bqpoint.com/epbzt/index.html)网页联系办理,手机CA企业证书、自然人投标证书350/年。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行政监督部门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10. 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931-8778118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

项目负责人:刘洁、翟学琪、李新民、刘迪、李福真、王宜谦

联系电话:132909436271332133346413007510405

电子邮件:wangyq@hxydcn.com

户名: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路支行

账号:1702020529020107683

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wangyq@hxydcn.com)提出。异议联系人:刘洁;异议联系电话:13290943627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刘洁15f7c82b7bcf377b4fd0a65fe799600f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6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