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8-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2026-2027年基站代维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202600037-00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或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工程量: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1641.74 万元,其中代维部分税率6%、整治部分税率9%,维修部分税率13%,预估含税总金额为1777.02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或减免增值税,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含税价)。具体情况如下:
|
铁塔区域 |
联通区域 |
铁塔部分(不含税,万元) |
联通部分(不含税,万元) |
不含税合计(万元) |
含税合计(万元) |
||||||||||
|
一体成本 (代维) |
一体成本 (维修) |
一体投资 |
行拓成本 |
能源成本 |
能源投资 |
运营商拓展代维 |
联通代维 |
联通维修 |
联通整治 |
||||||
|
城区、海淀分公司部分区域 |
海淀、西城、石景山分公司部分区域 |
基础代维 |
维修 |
整治 |
|||||||||||
|
391.36 |
179.00 |
385.33 |
34.12 |
37.56 |
12.76 |
171.83 |
41.00 |
25.00 |
210 |
101.74 |
52.04 |
1641.74 |
1777.02 |
||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保修期:12个月。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项目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1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铁塔部分最高限价折扣价为90%、联通基础代维最高限价折扣为 72%(其中联通代维部分在代维部分预算×100%基础上报折扣,联通维修部分在维修部分预算×85%基础上报折扣,联通整治部分在整治部分预算×44%基础上报折扣),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整治部分安全生产费不参与折扣,不打折、不下浮。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6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7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4G或5G移动网络设备代维或机房配套代维或室分代维))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1)若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至少1张结算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或结算单据或验收证书等证明企业完成过此类业务的证明文件。
(2)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订单须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份、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时间、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如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未体现具体金额,以其他可体现合同金额的材料(如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订单等)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采购订单/结算发票/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时间/结算发票开票时间/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开票时间为准(框架合同证明材料中,若采购订单和结算发票同时出现,或采购订单和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同时出现,均按照订单计取)。
(5)网上税务系统查询链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1.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团队人员要求,对于不可重复配置、复用的人员,若重复配置、复用则均不计取。(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至少满足以下数量及持证要求)
2.1.8.1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角色 |
人员配置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1名 |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
|
项目负责人 |
铁塔、联通各1名 |
均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技术负责人 |
铁塔、联通各1名 |
均具备下述任意部门(各部委、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各省市人事局)颁发的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安全负责人 |
铁塔、联通各1名 |
均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铁塔、联通各1名 |
均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注:(1)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
2.1.8.2实施人员
|
需配置总人数 |
铁塔部分实施人员数量 |
联通部分实施人员数量 |
铁塔与联通共用人员上限(限非支撑人员) |
||||
|
总人数(含与联通共用) |
配套及运营商主设备班组 |
维护整治及修理 |
室分班组 |
支撑人员 |
总人数(含与铁塔共用) |
||
|
124 |
89 |
45 |
30 |
7 |
7 |
49 |
14 |
铁塔部分实施人员持证要求:
|
专业持证要求 |
|||||
|
(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
|||||
|
低压电工证 |
登高 |
其中同时具备低压电工证和登高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制冷 |
有限空间 |
|
45 |
27 |
19 |
5 |
5 |
3 |
联通部分实施人员持证要求:
|
专业持证要求 |
||||
|
(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
||||
|
低压电工证 |
登高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制冷 |
有限空间 |
|
15 |
15 |
2 |
2 |
1 |
注:(1)支撑人员持有以上作业证不计入统计;(2)如同一实施人员具备多种证书,以证书实际数量计取。
须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①身份证;②资格证书;③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或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半年(自2026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3)如投标人相应人员已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26〕14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2026〕第19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则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厅〔2026〕45号)对投标人人员资格进行认定(如:取得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取得有效“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可以不再考取“高处作业”证书);
2.1.8.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成立北京铁塔专项重要通信保障队伍,7*24小时投标任务。在日常维护作业的同时,完成各项重要通信保障相关任务,如遇支援外省情况,可随时调配。
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队伍人数不少于维护人员总人数的30%,全部持有电工证,持有登高证不少于2人、持有空调制冷证不少于1人,持有焊工证不少于1人;
(2)应急队伍人员需具备FSU安装修复能力、应急发电能力、开关电源修复能力、外市电抢修能力、空调修理修复能力,熟悉运营商主设备;
(3)队伍人员应可通过招标人委托公安机关发起的政审,无违法犯罪记录。
(4)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可进行保障的队伍人员数量不少于队伍人员总数的80%。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本项目配置车辆51台;
注:车辆须在不违反北京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保证在本项目所投标段范围内每周至少六天的正常行驶,保证能按时、按需完成本项目所投标段的维保工作。已具备车辆的须提供投标人的行驶证扫描件;如租赁需提供投标人与出租方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及行驶证扫描件;若承诺中标后30天内配置须提供承诺书。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投标人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或被中国铁塔/北京铁塔投标人分级为D级,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及处罚应用有效期内的;
(18)投标人在招标人同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投标。
(19)投标人非集中招标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招标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0)处于中国联通投标人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投标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21)因撤销投标/投标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请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按项目发售,投标人通过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xzhaobiao.hxdi.cn/)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标书费缴纳。支付完成后请将支付成功截图发送至邮箱2480748944@qq.com,并于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除此之外,我公司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也不再发布其他售卖文件的支付信息。
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新投标人注册:未注册投标人,需输入网址(https://hxzhaobiao.hxdi.cn/),在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根据【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成功后,于平台首页点击【投标人登录】,登陆后在功能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中下载【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投标人)】,并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华信平台投标人注册审核、发票等事宜请联系于女士 13331038525)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缴纳招标文件款后次日在“华信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hxzhaobiao.hxdi.cn/)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项目不涉及。
5.4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5.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铁塔大厦】 |
|
邮 编:/ |
|
联 系 人:【刘先生】 |
|
电 话:【010-68468930】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佟麟阁路95号尚信商务5层】 |
|
邮 编:/ |
|
联 系 人:【王子晴、王晓睿、李佳颐、杨敬武、李桂媛、杨佳祺、杜明慧】 |
|
电 话:【15168385604(王子晴),18801133791(王晓睿)】 |
|
电子邮件:【wangziqing.hx@chinaccs.cn】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wangziqing.hx@chinaccs.cn)提出。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