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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年沈阳市地铁2号线专用通信系统室分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6-09-0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年沈阳市地铁2号线专用通信系统室分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07-04A-2026-D-F-D2505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单项招标项目。

本次单项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标段一: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1年

标段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33年6月30日止。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次单项采购内容为沈阳市地铁2号线专用通信系统室分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

标段一:

1、专用350M无线通信系统建设服务

在地铁2号线新建一套数字集群交换控制350MHz多基站小区、布放无线覆盖天线、射频电缆、无线系统配套光缆等通信设施。

2、其他专用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服务

为地铁2号线提供有线通信传输网络及光缆敷设安装等建设服务。

标段二:

提供负责地铁公司物业协调工作;提供日常巡检,建立巡检台账;为2号线专用通信系统日常维护、故障处理、抢修及重保服务;建立资产台账,每季度进行资产盘查,更新资产台账等维护工作。

本次招标预算金额:标段一:预估不含税金额:7669363.22元,预估含税金额:8359605.91元;税率:9%;

标段二:预估不含税金额:237196.80元,预估含税金额:251428.61元;税率:6%。

标的物类别:标段一;施工类标段二:服务类

实施地域:辽宁省沈阳

计划工期:标段一: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内完成建设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标段二:自项目交付之日起为期6年。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标段一:包工部分包料。

1.3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产品/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增值税税率(%)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预估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通信系统室分建设

1

9%

7669363.22

8359605.91

 

2

运维服务

1

6%

237196.80

251428.61

 

注:①本项目标段兼投兼中;

②标段一:以上含税金额按照税率为9%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③标段二:以上含税金额按照税率为6%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以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工程量清单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经广联达计算导出),最高折扣100%,标段二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39532.8元/年,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则该投标将被否决。

1.5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标段一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2.1.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及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

2.1.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

2.1.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①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1人;

②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人,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还需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人;

注:1)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026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企业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复用人员均不予计取。3)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打印电子证书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者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的,该证书无效。

2.1.10投标人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未违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未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备注:须提供承诺书

2.1.1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1名高压或低压电工人员以及1名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

注:1)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026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企业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2)上述人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复用人员均不予计取。

2.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财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5)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8)投标人被纳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9)投标人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工程服务-施工-拓展业务)或全品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响应);

(2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铁塔产品淘汰供应商(D级),目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二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2.1.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及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

2.1.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

2.1.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①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1人;

②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人。

③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人;

注:1)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026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企业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复用人员均不予计取。

2.1.10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1名高压或低压电工人员以及1名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

注:1)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026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企业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2)上述人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复用人员均不予计取。

2.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财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5)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8)投标人被纳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9)标人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综合服务-维修维护服务-代维)或全品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响应);

(2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铁塔产品淘汰供应商(D级),目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2.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028时30分至2026年0907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通过诚E招缴纳,请勿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付费用,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注册:已在本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进行第(2)项操作;未注册的请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付款: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平台支付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5)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平台默认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支付完成后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采购-财务管理-钱包管理-发票管理-发票下载)下载即可。

4.4 招标文件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下载的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23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保函。

5.4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

858-7号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

(皇姑万象汇南侧)利星行广场902室

    编:110000

    编:110000

  人:殷思远

  人:穆超、李琦莹、李洋、陈国锋、

谭晓龙、李琳、单浩、潘文辉

    话:024-31733032

    话:18524542499

电子邮件:yinsy3@c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gcmclnmc@163.com

    址:/

    址:http://www.gcmc.cc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

    号:3110910037672625052

8.2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gcmclnmc@163.com)提出。

8.3 项目监察人:王刚、纪检监察电话:024-31733131、纪检监察邮箱:wanggang5@chinatowercom.cn。

8.4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0901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