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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5年汽车充电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5-07-3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5年汽车充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11-04A-2025-D-F-D1920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5年汽车充电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性质:货物招标。

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20kw双枪一体直流快充充电桩设备170台(340把快充枪)、7kw单枪交流慢充充电桩设备60台(60把慢充枪)。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订单累计金额达到上限止

5)本次招标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466.20万元人民币。

6)供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15日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7)供货地点:中国铁塔宁夏5个地市分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8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9)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为2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

预估采购数量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份额占比

份额一

120kw双枪一体直流快充充电桩设备102台(204把快充枪)、7kw单枪交流慢充充电桩设备36台(36把慢充枪)

279.72

60%

份额二

120kw双枪一体直流快充充电桩设备68台(136把快充枪)、7kw单枪交流慢充充电桩设备24台(24把慢充枪)

186.48

4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20kw双枪一体直流快充充电桩设备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7000/台,7kw单枪交流慢充充电桩设备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台,各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接的同类(汽车充电桩设备销售)业绩。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单独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视为无效业绩,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仅算一份业绩;

3:如为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原制造商声明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01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01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01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截图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全国级或公司级/宁夏回族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7311100分至20250805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21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01室】。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6.2  样品递交的地点、样品型号、检测方法和通过标准: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7. 投标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水乡路23号智慧产业园5号科研楼

邮编:750000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951-8234331

行政监督部门: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纪委监察室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9号A栋9层908-913

联系人:杨明、杨蓉、朱满升、杨文娟闫维莹

   话:19995147145

电子邮件:19995147145@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号:3110910037672519204(请投标人仔细核对)

异议接收: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0731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