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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6年恩施州智联专业利川市道路智慧物联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6-02-1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6年恩施州智联专业利川市道路智慧物联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6年恩施州智联专业利川市道路智慧物联网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BXT-2026-1053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6年恩施州智联专业利川市道路智慧物联网服务项目拟采购五家供应商。预估金额:3122.08万元(不含税),3386.32万元(含税),本项目预算按常规税率测算,设备税率13%、施工税率9%、服务税率6%。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提供智控灯具设备、智慧市政照明物联网管理平台部署、低压维护、网络设备等、施工安装等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恩施州利川市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

交货期(标段1、标段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到货。

交付期(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交付。

服务期(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

1.3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投标人最多限中1个标段。

标段

名称

中标份额

不含税总价(元)

含税总价(元)

标段1

路灯设备及服务

100%

9776675.6

10942741.32

标段2

东段施工及维护

100%

10875874

11551952.44

标段3

西段施工及维护

100%

7233916

7683634.96

标段4

服务器设备及服务

100%

2424363

2720280.19

标段5

驻点服务

100%

910000

964600

合计

31220828.6

33863208.91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单灯控制器和集中控制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②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湖北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湖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业绩要求

标人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达到200万(含税)。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进行计算,框架合同以合同项下的订单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

2.4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2和标段3: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湖北省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湖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投标人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0)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1)因撤销投标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资质要求

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应当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本项目所有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作业,要求至少具备1名电工作业人员(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名高处作业人员(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同一人员持不同证书可重复计算;

5)投标人须承诺本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2.5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达到100万(含税)。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进行计算,框架合同以合同项下的订单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

2.6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4: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服务器和等保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②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湖北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湖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业绩要求

标人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进行计算,框架合同以合同项下的订单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

2.4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5: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湖北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湖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业绩要求

标人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进行计算,框架合同以合同项下的订单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

2.4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放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2141700分至2026228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操作):

4.2.1登录中通服供应链湖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bzb.chinaccsscm.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请投标人在进行平台注册或完善信息时选择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作为审核机构,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注册需要上传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审核。潜在投标人针对中通服供应链湖北分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注册、报名操作问题,请联系系统支撑人员:石旷027-82417826,其它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对应平台支撑人员、对招标文件内容的问题请直接咨询项目经理:雷霆18986180330

4.2.2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3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4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通服供应链湖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bzb.chinaccsscm.cn/)支付,支付完成后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通服供应链湖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bzb.chinaccsscm.cn/),进入“供应商登录”→“供应商门户”→“报名/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购买截止时间已过,投标人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可登陆中通服供应链湖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bzb.chinaccsscm.cn/),下载平台首页《供应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指引》,按指引下载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3179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入网检测

本项目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址:武汉市江汉区绿柳路39号2栋2-12层(1)号

   编:/

人:经理

   话:027-66667055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编:/

人:雷霆 许诗慧 刘婷 田秋云 孙磊 刘昀

   话:18986180330 

   真:/

电子邮件:leiting@chinaccs.cn

   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号:31115300184100218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