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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伊春)哈绥伊高铁伊春段基站建设征林征地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信息时间:2025-09-2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伊春)哈绥伊高铁伊春段基站建设征林征地综合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伊春)哈绥伊高铁伊春段基站建设征林征地综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PDI-BF-2025-02377(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5年0922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天津智导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黑龙江北斗国土测绘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伊春市统常林业规划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天津智导科技有限公司

2)报价折扣:93.52%,税率:6%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4)服务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按用地审批要求获取各类批复或许可,达到项目具备基站建设进场施工条件等征林征地的综合服务(现场工程完工后12个月确保无用地纠纷)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黑龙江北斗国土测绘有限公司

2)报价折扣:94.95%,税率:6%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4)服务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按用地审批要求获取各类批复或许可,达到项目具备基站建设进场施工条件等征林征地的综合服务(现场工程完工后12个月确保无用地纠纷)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伊春市统常林业规划有限公司

2)报价折扣:94.88%,税率:6%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4)服务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按用地审批要求获取各类批复或许可,达到项目具备基站建设进场施工条件等征林征地的综合服务(现场工程完工后12个月确保无用地纠纷)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否决投标情况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0924日至2025年0928日,共5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宋金辉/周金宇

联系方式:18346067380/18249270313

异议接收邮箱:1834606738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