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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杭州市分公司机房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信息时间:2026-02-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杭州市分公司机房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比选),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T-2026-10549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杭州市分公司机房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6年02月12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有【6】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1.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1)【南京空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20118783849595L)

2)报价:安装部分折扣(非OFF):100%安装部分税率9%;货物部分不含税总价:105818元,物资部分税率:13%;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69000元,服务部分税率6%。

3)交货期:下发订单之日起11日内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5)评审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刘刚,中级职称,证书编号:NJZJ2019193769;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编号:苏建安B(2012)1000556。

7)资格能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1)【江西致远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60504MA38F04K0W)

2)报价:安装部分折扣(非OFF):85%,安装部分税率9%;货物部分不含税总价:115500元,物资部分税率:13%;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80600元,服务部分税率6%。

3)交货期:下发订单之日起11日内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5)评审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名】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徐盛剑,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编号:赣建安B(2025)0016584。

7)资格能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维瑞数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资格评审不通过;浙江信达可恩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是产品制造商,浙江企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信达可恩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商,两家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综上,上述3家供应商均被否决响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4日。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潘  鹏(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17855827817

陈天禄(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15088699578

接收邮箱:panpeng.gyl@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话:17855827817

联系人:潘鹏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