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公告公示 >采购项目预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2027年基站岩土勘察服务增补集中采购项目(宁波、舟山)预公示

【信息时间:2026-09-0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2027年基站岩土勘察服务增补集中采购项目(宁波、舟山)

2.采购需求概况及规模:本项目拟采购宁波、舟山预估440个站点的基站岩土勘察服务。岩土勘察服务包括钻探取样、试验,提供工程所需要的剖面图、柱状图、勘察照片、物理统计表及土工成果总表等相关资料,采购规模为预估,具体执行数量和结算金额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3.采购预算:含税200万元,以含税预算*中标折扣(非OFF)作为合同签订金额上限,按需下单结算。

4.拟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数量:1

5.预计采购实施时间:2026年9月

6.发布正式采购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上发布。

7.主要供应商资格要求:

7.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1)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投标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投标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已完成信息核查的投标人:

3)投标人通过运营管理平台(https://www.ichinatower.cn/)查询并提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投标人通用信息核查》的核查结果报告,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核查结果评审。

4)投标人将信息核查结果报告与评审项要求进行比较,如需更新或如有缺漏,在核查结果报告基础上,提供补充证明材料,以补充资料为准。

未参与信息核查的投标人:须按评审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7.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岩土勘察】。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金额的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金额的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7.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注:(1)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提供2026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已完成信息核查的供应商:

3)供应商通过运营管理平台(https://www.ichinatower.cn/)查询并提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供应商通用信息核查》的核查结果报告,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核查结果评审。

4)供应商将信息核查结果报告与评审项要求进行比较,如需更新或如有缺漏,在核查结果报告基础上,提供补充证明材料,以补充资料为准。

5)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仍需按照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未参与信息核查的供应商:须按评审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8.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或关键技术要求)》

9.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10.评审标准与方法:详见附件《采购评审标准(含评审因素及权重)》

二、意见反馈渠道及征集期限:

1.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人:祝志(采购人)、蒋菊(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857990057(采购人)、15957136152(采购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zhuzhi3@chinatowercom.cn(采购人)、jiangju.gyl@chinaccs.cn(采购代理机构)

2.意见征集期限

自2026年9月9日(公示发布日)起,至2026年09月14日止。

三、其他说明:项目实际需求、预算、技术要求及合同条款等,均以最终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附件

1.《技术规范书(或关键技术要求)》

2.《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3.《采购评审标准(含评审因素及权重)》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