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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沿江(沪宁合)安徽段干线光缆设计施工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

【信息时间:2026-10-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北沿江(沪宁合)安徽段干线光缆设计施工服务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及规模:北沿江(沪宁合)安徽段正线合肥临泉东路(SSDZK5+200)至皖苏界(DK427+948)及沿线引出的干线光缆建设服务,包括光缆的敷设及对应系统配套勘察、设计、施工工作,以及相关传输测试、铁路方协调沟通等工作,工程质量等工作需通过发包人验收。预估含税总金额为5283544.96元。

3.拟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4.预计采购实施时间:2026年10月

5.发布正式采购公告的媒介: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

6.供应商主要资格要求: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全国范围的铁路红线内传输光缆工程施工类相关业绩至少一份;(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服务的成员)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全国范围的铁路红线内传输光缆工程设计类相关业绩至少一份;(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成员)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6.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②】或【②、③、④】: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

④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或者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成员)

6.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资质:

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②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服务的成员)

6.4 施工三类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投标企业注册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各1人。

注:以上人员不得复用,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服务的成员)

6.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7.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详见附件《关键技术要求》

8.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主要合同条款》

9.评审标准与方法:详见附件《采购评审标准》

二、意见反馈渠道及征集期限:

1.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人:石峰

联系电话:13856901529

电子邮箱:shifeng_xm@cicdi.cn

2.意见征集期限

自2026年10月26日(公示发布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购文件以最终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四、附件

1.《关键技术要求》

2.《主要合同条款》

3.《采购评审标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