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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塔2026-2028年铁路公网综合维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

【信息时间:2026-11-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湖南铁塔2026-2028年铁路公网综合维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铁塔2026-2028年铁路公网综合维护服务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在湖南省内已建设公网的铁路红线内,负责全部2/3/4/5G通信基础设施的综合维护工作,含公网红线外延伸至场坪站部分。范围包括采购范围为省内已建设铁路公网线路和未来2年在建或拟建公网并完工纳入维护的线路,以及红线内车站、区管所、维修车间等处相关公网通信基础设施。工作界面不再区分资产归属(含运营商自建线路公网),不再区分天窗点申报、铁路作业协调和故障处理界面(不再区分电特性和非电特性故障),全面承接湖南境内铁路公网各项维护工作事宜,包括铁路业主单位、铁路管理单位的物业协调、费用处理和电费抄表、稽核确认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为4610.62万元(维护服务部分4410.62万元、迁改部分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维护服务部分为6%、迁改部分为9%;含税采购预算金额4893.24万元(维护服务部分4675.24万元、迁改部分218万元),税率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或减免增值税,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含税价。合同有效期2年。

3.拟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4.预计采购实施时间:2026年11月

5.发布正式采购公告的媒介: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供应商主要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

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

3.资质要求

3.1电特性部分: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迁改部分: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

3.3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裁图进行补充说明。

(4)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供应商资质为新标准资质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5)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电特性维护部分和迁改部分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上述第3.1、3.2、3.3条资质,其余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认定其对应的专业资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审查资质证书扫描件。

4.人员要求

4.1三类安全人员要求

4.1.1电特性部分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如下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1.2迁改部分

投标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如下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同一人员具备多个证件可重复计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施工团队人员;

②须提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③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电特性维护部分和迁改部分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以上三类安管人员。

4.2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在本项目至少投入13名特种作业人员,其中至少低压电工6人具备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或高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1人具备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登高人员3人具备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专业空调维护人员3人具备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涉氨制冷设备运行、维修操作作业或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注:(1)同一人员具备多个证件不重复计取;

(2)须提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电特性维护部分和迁改部分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以上施工团队人员。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快速铁路或高速铁路公网维护或建设类项目业绩(合同内容中体现“快铁”或“快速铁路”或“高铁”或“高速铁路”等类似描述))维护或建设服务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注:

(1)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为准;

(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4)本项目各投标人之间、联合体成员与其他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业绩材料,均不予认可;组成的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业绩材料,均不予认可;

(5)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成员业绩累计金额计取。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投标截止之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或中国铁塔/湖南铁塔供应商分级为D级,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及处罚应用有效期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负责电特性维护部分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10.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提供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

7.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详见附件《关键技术要求(或技术规范书)》

8.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主要合同条款(或采购合同)》

9.评审标准与方法:详见附件《采购评审标准》

二、意见反馈渠道及征集期限:

1.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人:刘先生(招标人)、陈巧巧(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673910028、15116150797

电子邮箱:chenqiaoqiao5436_xm@cicdi.cn

2.意见征集期限

自2026年11月2日(公示发布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止。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购文件以最终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四、附件

1.《关键技术要求(或技术规范书)》

2.《主要合同条款(或采购合同)》

3.《采购评审标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