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1-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丽水市分公司遂昌官碧路传输管道、丽水水阁东生态停车场传输通信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及规模:本次采购遂昌官碧路传输管道、丽水水阁东生态停车场传输通信设施建设,包括管道及新建线路等施工服务。本项目【划分】为2个采购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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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采购内容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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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遂昌官碧路传输管道建设 |
27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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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2 |
丽水水阁东生态停车场传输通信设施建设 |
99.36 |
3.拟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每个采购包各【1】个。
4.预计采购实施时间:2026年11月
5.发布正式采购公告的媒介: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供应商主要资格要求:
6.1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注:①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②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供应商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供应商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6.2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传输管道施工类相关业绩】。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的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的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6.3人员要求
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采购包1:配置【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采购包2:配置【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
(3)配置【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1、须提供有效证书的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8月至响应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安管人员均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安管人员之间相互兼任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上述项目负责人(B证),若成交后该人员不能到位,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诺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6个月内不更换。(采购包1:4、注册建造师不得违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7.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详见附件《关键技术要求》。
8.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合同主要条款》。
9.评审标准与方法:详见附件《采购评审标准》。
二、意见反馈渠道及征集期限:
1.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人:周华(采购人)、余文静(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905887672(采购人)、15139765911(采购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zhouhua@chinatowercom.cn(采购人)、2572348853@qq.com(采购代理机构)
2.意见征集期限
自2026年11月02日(公示发布日)起,至2026年11月05日止。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购文件以最终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四、附件
1.《关键技术要求》
2.《合同主要条款》
3.《采购评审标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