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1-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9年宁波地铁1号线二期、2号线、3号线(含宁奉线)室分站点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拟采购2026-2029年宁波地铁1号线二期、2号线、3号线(含宁奉线)室分站点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共涉及59个室分站点维护所需的相关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安全及资源巡检、专项维护服务、综合检测服务、验收与存在问题整改服务、故障处理、投诉处理、设备拆除和停站、运行档案管理等相关服务。
3.采购规模:本次采购不含税预算为264.93万元(不含税)(其中铁塔129.15万元、移动56.98万元、电信38.3万元、联通40.5万元);
本次采购含税预算为280.82万元(含税)(其中铁塔约136.89万元、移动60.4万元、电信40.6万元、联通42.93万元), 以各项预估数量*成交折扣(非OFF)*不含税基准单价之和作为合同不含税总价上限,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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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服务期(年) |
预估数量 |
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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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 |
移动 |
电信 |
联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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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房、动力配套 |
3 |
59 |
0 |
0 |
0 |
站 |
|
2 |
机房内BBU、传输设备及配套 |
3 |
0 |
59 |
59 |
59 |
站 |
|
3 |
隧道内分布系统及配套 |
3 |
242.0 |
0 |
0 |
0 |
套 |
|
4 |
芯线路(单向,千米) |
3 |
0 |
75.83 |
75.83 |
75.83 |
千米 |
|
5 |
站台站厅分布系统 |
3 |
59 |
0 |
0 |
0 |
站 |
|
6 |
基站主设备 |
3 |
0 |
1138 |
619 |
680 |
套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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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个,成交份额【100%】。
5.预计采购实施时间:2026年11月
6.发布正式采购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7.主要供应商资格要求:
7.1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通信网络综合代维服务】,【且单个案例含税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的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
(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的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7.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3)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供应商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供应商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说明:已完成信息核查的供应商:
(1)供应商通过运营管理平台(https://www.ichinatower.cn/)查询并提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供应商通用信息核查》的核查结果报告,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核查结果评审。
(2)供应商将信息核查结果报告与评审项要求进行比较,如需更新或如有缺漏,在核查结果报告基础上,提供补充证明材料,以补充资料为准。
未参与信息核查的供应商:须按评审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7.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说明:
(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8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2)复用规则:安管人员均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安管人员之间相互兼任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有权不予认可。
说明:已完成信息核查的供应商:
(1)供应商通过运营管理平台(https://www.ichinatower.cn/)查询并提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供应商通用信息核查》的核查结果报告,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核查结果评审。
(2)供应商将信息核查结果报告与评审项要求进行比较,如需更新或如有缺漏,在核查结果报告基础上,提供补充证明材料,以补充资料为准。
(3)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仍需按照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未参与信息核查的供应商:须按评审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8.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详见附件《关键技术要求》
9.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0.评审标准与方法:详见附件《采购评审标准》
二、意见反馈渠道及征集期限
1.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人:王赛群、夏寰昱
联系电话:15210210739、18268166655
电子邮箱:wangsaiqun.zgtj@chinaccs.cn、xiahy3@chinatowercom.cn
2.意见征集期限
自2026年11月4日(公示发布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止。
三、其他说明
项目实际需求、预算、技术要求及合同条款、采购评审标准等,均以最终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附件
1.《关键技术要求》
2.《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3.《采购评审标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11月4日